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決定楊正根代理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11月28日下午,自治區(qū)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廣西人民會堂召開。
會議任命楊正根為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會議決定:楊正根代理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楊正根同志簡介:
楊正根,男,漢族,1965年10月生,江西廣豐人,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yè),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一級高級法官。
1982.09—1986.07,江西師范大學外語系英語專業(yè)本科學習;
1986.09—1988.07,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習;
1988.07—1991.07,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其間:1988.07--1989.10在增城縣人民法院鍛煉)
1991.07—1994.09,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4.09—1997.0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yè)博士研究生學習;
1997.07—2000.03,廣東省清遠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助理調研員;
2000.03—2001.03,廣東省清遠市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1.03—2008.10,廣東省委統(tǒng)戰(zhàn)部副部長(其間:2006.05--2006.08參加廣東省第8期高級公務員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班學習);
2008.10—2010.12,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正廳級);
2010.12—2013.05,國家民委監(jiān)督檢查司司長;
2013.05—2016.11,國家民委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其間:2015.09--2015.12在中央黨校第65期廳局級干部進修班學習)第九屆、第十屆廣東政協(xié)常委,第十屆廣東政協(xié)港澳臺委員會副主任;
2016.11—2016.12,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黨組副書記(保留正廳級);
2016.12—2018.05,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保留正廳級);
2018.05—2021.07,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任第十二屆廣東省政協(xié)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21.07—2021.11,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2021年12月免)
2021.11—2022.01,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22.01—2024.11,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4.11—,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