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恭城瑤族自治縣司法局認真抓好各單位干部職工學法、普法考試工作,并把普法考試列為單位年度績效考核依據之一,以績效考核促進各單位學法、用法、守法工作。
2021年,恭城瑤族自治縣應參加普法考試人員7308人,為實現干部職工100%人員參加普法考試,恭城司法局年初就落實專人認真抓好學法用法考試工作,并把各單位學法考試列為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在績效考核中,明確規(guī)定把學習考試結果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并作為年度工作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評優(yōu)表彰等參考依據之一。
對于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學習考試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事業(yè)單位其他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由政府主管部門任命或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從事公務的人員,企業(yè)中行使管理職能的人員和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學習考試不合格不能評優(yōu)評先。
由于各單位高度重視學法、普法工作,全縣普法考試工作目前已扎實推進,到目前為止,已參加學法普法考考試人員達6925人,且所有考試人員已全部合格,由于工作繁忙的其余考生,正陸續(xù)認真在完成普法考試。